2001 年以前,澳大利亚的外汇业务处于
在 21 世纪 00 年代和 10 年代,澳大利亚是零售外汇经纪商的主要经营地,因为那里的规则较为合理,几乎不设限制,为面向全球客户的业务提供了完美条件。然而,近期随着 ASIC 对零售外汇产品大幅加强了限制,这一情况开始改变。
自 2021 年 5 月 3 日起,ASIC 禁止向澳大利亚零售交易者提供二元期权交易。
ASIC 的作用
作为该国的金融服务监管机构,ASIC 承担着以下职责:
- 促进金融体系的改善并确保市场的透明度。
- 提升投资者信心。
- 以最低执法要求执行法律。
- 接收、存储、处理由受监管实体提供给 ASIC 的信息,并确保其可被查阅。
- 通过各种方式强制执行法律。
- 公开公司信息。
谁需要注册?
- 从事消费信贷活动的人员和企业(包括银行、信用社、金融公司以及抵押贷款和金融经纪商)。
- 提供投资、退休公积金以及保险业务及咨询的金融服务企业。
- 参与管理型投资计划的澳大利亚公司。
- 审计师和清算人。
- 市场基础设施运营商。
注册与合规要求
- 根据 ASIC 规定,外汇经纪商只有在净有形资产 (NTA) 至少占其收入的 10%(或至少 100 万澳元),且其中至少 50% 为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情况下,方可在澳大利亚运营。2014 年 2 月以前,该要求为收入的 5%(至少 50 万澳元;50% 为现金或现金等价物)。2013 年以前,资本达 5 万澳元的外汇经纪商即可申请 ASIC 的监管许可。严格的措施是在监管机构开始遵循巴塞尔协议 III 收入与资本规范后实施的。然而,这也阻碍了许多经纪商在澳大利亚开设业务。
- 50% 现金或现金等价物规则以确保能迅速应对意外损失。
- 每年年底,NTA 详情需与其他财务报表一起提交给 ASIC。
- 根据对收入和支出的合理估计,编制未来 12 个月的季度现金流预测。
- 如果持牌公司连续两个月未达到规定的 NTA 要求,则必须在三天内通知 ASIC。在此情况下,持牌公司将被禁止进行任何可能给公司带来潜在负债的新交易。
- 一旦经纪商发现其 NTA 跌至规定要求的 110% 以下,必须告知 ASIC。只要 NTA 水平保持在 110% 的阈值以下,每月月初均需提交 NTA 水平报告。
- NTA 跌至规定水平的 110% 以下是对客户的警示。ASIC 将开始密切监控(
基于风险 的监督)外汇经纪商的活动。另一方面,如果 NTA 跌至营收的 10%(最低 100 万澳元)以下,ASIC 将向经纪商发出停止令。 - 经纪商必须在澳大利亚设有实体办公室。
- 持有 AFS 牌照并在澳大利亚运营的外汇经纪商,其主要客户应为澳大利亚公民。
- 如果外汇经纪商接受来自其他国家的客户,则必须持有客户所在司法管辖区监管机构颁发的牌照。外汇经纪商 Pepperstone 是这一规则的典型示例。2014 年,Pepperstone 近 40% 的收入来自日本客户。当该规则执行时,由于 Pepperstone 没有获得日本监管机构的授权许可,在收到澳大利亚证券与投资委员会(ASIC)的警告后,该公司停止接受日本客户。
- 客户资金不得用作营运资金。这意味着外汇经纪商必须用自有资金对冲风险。此外,客户资金必须存放在托管账户中。
- 除了内部纠纷解决机制外,经纪商还必须成为澳大利亚金融投诉局(AFCA)的会员。
- 公司应指定一名符合经验和资质标准的责任经理。公司还应实施所有适当的政策和程序,以符合 ASIC 的要求。
- AFS 牌照持有者必须通过建立完备的技术系统、政策及程序来控制网络安全风险,以确保敏感的消费者信息的安全,并最大限度地减少为持牌公司的客户带来的潜在伤害风险。
- 通常,当满足所有要求后,经纪商从 ASIC 获得澳大利亚金融服务牌照大约需要 120–240 天。费用通常在 35,000 至 50,000 澳元之间。
ASIC 拥有的职权
- 收集接受监管的市场参与者的信息。
- 向必须接受监管的公司颁发许可证。
- 在
个案 基础上豁免部分法规。 - 修订或制定规则,以确保金融市场的诚信。2021 年 3 月 29 日,澳大利亚证券与投资委员会的新 CFD(外汇)限制生效,将最高杠杆比例限制为 1:30,规范了强制平仓流程,引入了负余额保护,并禁止在 CFD 交易中使用赠金和促销。
- 在披露文件有缺陷的情况下停止发行金融产品。
- 调查违反法规的行为。 2019 年 11 月,澳大利亚证券与投资委员会就澳大利亚历史最悠久的银行西太平洋银行(Westpac Ltd)涉嫌违反反洗钱规定启动调查。
- 在违反法规时发出违规通知。 2021 年 6 月,Life Trading Pty Ltd 因在期货市场监督及风险管理方面的失职而收到违规通知并被责令支付 20 万澳元罚款。
- 禁止个人提供金融服务。 2021 年 3 月,澳大利亚证券与投资委员会对 ForexCT 董事 Shlomo Yoshai 处以 10 年禁业令,因其工作“严重缺乏对合规的理解或重视”。
- 向法院提起民事处罚程序。 例如,2021 年 3 月,澳大利亚证券与投资委员会对 Statewide Superannuation Pty Ltd 提起民事处罚程序,因其业务运营中存在虚假或误导性陈述。
- 对轻微刑事案件提起诉讼。 2021 年 8 月 3 日,澳大利亚证券与投资委员会起诉 10 家公司未提交财务报告。
- 干预金融产品。 2021 年 4 月 1 日,澳大利亚证券与投资委员会宣布了一项产品干预令,禁止向澳大利亚零售交易者销售二元期权。
澳大利亚证券与投资委员会积极行使执法权。2020 年(见第一份报告及第二份报告),这家监管机构在刑事程序中指控 45 人,实现 14 项监禁判决,对 392 人提起严格责任罪行诉讼,对 124 人禁业,发出 2 份违规通知(追回 1.6 亿澳元赔偿及补救款项),并启动 206 项调查。
结语
在 2020-2021 期间,澳大利亚证券与投资委员会的监管环境变得更加严格。几乎对外汇交易条件不设限的时代已经结束,这使得在澳大利亚注册的经纪商对零售交易者的吸引力有所降低。然而,这种为交易者维护行业安全的专业做法,应该会吸引那些更看重低风险而非高杠杆的交易者。在澳大利亚完全禁止零售 CFD 交易之前,澳大利亚证券与投资委员会的监管在资深外汇交易者眼中仍将备受尊敬,甚至享有盛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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